阵型:阵型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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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型:阵型概论 [2023/12/17 21:13] OTZzzz阵型:阵型概论 [2024/05/06 13:29] (当前版本) – 两个新bug 野泽萘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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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型创作过程的各环节**:**设阵**;**解阵与论证**;**阵型的实际运行与演示**。三个环节可展开阐述,暂略。 **阵型创作过程的各环节**:**设阵**;**解阵与论证**;**阵型的实际运行与演示**。三个环节可展开阐述,暂略。
  
-阵型创作过程不仅是对应阵设的【设阵】和对应阵解的【解阵】,还要把阵设阵解现实化、并出来、让其他人也能接收到,因此还有第三个环节【阵型的实际运行与演示】。+阵型创作过程不仅是对应阵设的【设阵】和对应阵解的【解阵】,还要把阵设阵解现实化,即出来、让其他人也能接收到,因此还有第三个环节【阵型的实际运行与演示】。
  
-**阵型的成立**:阵设与阵解经过理论验证、实际运行,结果确实**达到植圈所认可的成立/可行标准**。这里强调它是【植圈】对阵型的价值评判活动,植圈是评判标准的设定者。+**阵型的成立**:阵设与阵解经过理论验证、实际运行,结果确实**达到植圈所认可的成立/可行标准**。这里强调它是【植圈】对阵型的价值评判活动,植圈是评判标准的设定者。当然,具体而言主要是该阵型所属的【领域】来设定
  
-**阵型成立标准的可溯及性**:成立/可行标准随技术发展会有所改变,标准的改变具有可溯及性,可以依据新标准**重新评判**在旧标准适用阶段创作的阵型。+**阵型成立标准的可溯及性**:成立/可行标准随技术发展会有所改变,标准的改变具有可溯及性,可以依据新标准**重新评判**此前创作的阵型。
  
 阵型不成立:**无解阵**,即只有“阵设”而没有实际成立的“阵解”这一要素,但有时为了方便表述和理解仍将之视为阵型。 阵型不成立:**无解阵**,即只有“阵设”而没有实际成立的“阵解”这一要素,但有时为了方便表述和理解仍将之视为阵型。
 +
 +**阵型成立后的固定性**:一个阵型一旦论证成立,该阵型的成立就固定下来,不因视频佚失((这是后文所称的“相对佚失”。))、被删除而改变,也不因能实际操作运行该阵型的玩家已不存在而改变。但可因阵型成立标准的发展而被推翻(跳转:阵型成立标准的可溯及性)。
 +
 +这主要要解决的是阵型成立能否成为一种固定事实的问题。理论上有人认为如果阵型视频被删除、且能操作某个阵型的人退圈了,那么阵型就不再成立了。这里没有采取这种看法。
  
 ====二、发表与署名==== ====二、发表与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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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型载体包括:**阵图**;**阵型演示视频**;**轨道**与**描述性文字**;其他。 阵型载体包括:**阵图**;**阵型演示视频**;**轨道**与**描述性文字**;其他。
  
-与阵型创作紧密联系的后续环节是发表问题,因此我们接着会讨论阵型的发表。首先列举阵型的常见载体,通常只有发表演示视频这一载体才能构成阵型的正式发表,即如果阵型贴里只有文字轨道没有视频,那没什么用…… +**发表的适格载体**: 
 +与阵型创作紧密联系的后续环节是发表问题,因此我们接着会讨论阵型的发表。上面首先列举阵型的常见载体,通常只有演示视频这一载体发表阵型才能构成有效发表,即如果阵型贴里只有文字轨道没有视频,那没什么用……
  
 ===(二)阵型发表=== ===(二)阵型发表===
  
-**阵型的发表**:**阵型演示视频**通过B站、吧、(历史上的优酷)等平台**向植圈公开**,为植圈**当前活跃的多数人所能知晓**。+**阵型的发表**:**阵型演示视频**通过B站、吧、(历史上的优酷)等平台**向植圈公开**,为**发表当时**植圈**不特定的多数人所能知晓**。
  
-“当活跃”是一个重要限定,但很好理解,暂不解释。“所能知晓”,指的是不会有知晓的门槛需要经过技术核心群审批才能进群、从而知晓某个阵型,而不是指事实上真的被多数人知晓。发表的条件是不苛刻的。+发表时植圈活跃的多数人”是一个重要限定,但很好理解,暂不解释。“所能知晓”,指的是不会有知晓的门槛(比如果在技术核心群公开,群外玩家需要经过审批进群才能知晓某个阵型,就属于存在知晓的门槛),而不是指事实上真的被多数人知晓。“所能知晓”并非是一个限定条件,而只是对前半句“通过B站等公开”的补充说明,只要玩家在以上平台公开发表,就**推定**植圈“能知晓”。发表的条件是不苛刻的。
  
-**阵型发表阵型成立意义**一个阵型一旦发表,该阵型的成立即成为植圈事实,不因视频轶失、删除而改变也不因能实际操作运行该阵型的玩家已不存在改变,但可因阵型成立标准的发展而被推翻(跳转:阵型成立标准的可溯及性)。 +“公开”说明:发表当然是要求“开”的,私密发表显然不被接受,而“有限公开”的发表则构成“不充分发表”(下文)。另外有些平台有视频加密功(如优酷)输入正确密码才可观看,也能满足公开发表的要求理论上还另一情况:付费内容,即需要付费(或充电专属等类似形式)才能观看,在阵型创作领域尚未出现是否符合公开要求有待讨论
- +
-这主要要解决的是阵型成立能否成为一种固定事实的问题。理论上人认为如果阵型视频被删除、且操作某个阵型的人退圈了那么阵型就再成立了这里没采取这看法。而是认为已成立的阵型一旦经发表那么该阵型成立事实就确定下来不会因以上情形而被推翻+
  
 +另外提请注意“公开”要求是“向植圈”公开,因此**以下类似情形不能认为是公开**:阵型视频虽上传至B站,但视频标题与阵型甚至与PVZ无关,视频标签也未选择与PVZ有关的标签,同时上传该视频的账号不为植圈人所知,也并未在B站以外的空间转发公布。以上条件决定了这个视频客观上没有被植圈接收到的可能性,以此种方式“上传”“发表”视频,应认定为不符合“向植圈公开”的要求/没公开/实质不公开。
  
 ===(三)发表的效力=== ===(三)发表的效力===
  
-这一小节我们讨论发表将造成什么样的效果有什么样的效力。 +这一小节我们讨论发表将造成什么样的效果/具有什么样的效力。
  
 ==1. 积极效力与消极效力== ==1. 积极效力与消极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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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型发表的积极效力**:使阵型创作者成为植圈所认可的阵型作者,取得该阵型的**署名权**。 **阵型发表的积极效力**:使阵型创作者成为植圈所认可的阵型作者,取得该阵型的**署名权**。
  
-**阵型发表的消极效力**:**阻**其后其他创作出相同阵型的玩家取得该阵型署名权。+**阵型发表的消极效力**:**阻**其后其他创作出相同阵型的玩家取得该阵型署名权。
  
-阵型发表的效力有两点,积极方面是创作出阵型的人成为【植圈所认可的】作者;消极方面是阻以后其他创作出同一个阵型的人成为作者,这解决的是“这个阵型以前有人做过了”、重复造轮子的问题。结论是:前人是作者;后人不是作者。+阵型发表的效力有两点,积极方面是创作出阵型的人成为【植圈所认可的】作者;消极方面是阻以后其他创作出同一个阵型的人成为作者,这解决的是“这个阵型以前有人做过了”、重复造轮子的问题。结论是:前人是作者;后人不是作者。
  
 关于积极方面,还需要解释一点:虽然事实上创作一个阵型一旦做出了就已经是作者了,但还**需要经过发表**,这个作者才能成为被植圈认可的作者。所以如果做了阵型但不发,植圈不会过多地保护其作者地位。 关于积极方面,还需要解释一点:虽然事实上创作一个阵型一旦做出了就已经是作者了,但还**需要经过发表**,这个作者才能成为被植圈认可的作者。所以如果做了阵型但不发,植圈不会过多地保护其作者地位。
  
 +==2. 不充分发表==
  
-==2. 不充分发表的特殊效力==+**阵型不充分发表**:阵型在邀请制Q群、个人贴吧等平台公开(有限公开),**事实上不为植圈当时活跃多数人所知晓**,为不充分发表。
  
-**阵型不充分发表**:阵型在邀请制、冷门个人贴吧等平台公开,**不为植圈多数人知晓**不充分发表。但可因时间推移、植圈多数人知晓了该阵在效力上补正为正常、充的发表(即从补正时起开始具有发表的消极效力)。+注意,这里是“事实上不为知晓”,而不是“不能为知晓”。不同于发表的一般要件中“所能知晓”是被推定的,不充分发表中的“不为知晓”需要进行实质的事实判断,而且它是具有关键意义的要件。例如,某阵型的适格载体(阵型演示视频)虽然只在邀请制Q群公开,但因传播和讨论等原因事实上植圈当时多数人对该阵型是知晓那么这就是正常的发表,而不构成不充分发表。另外,这里的“多数人”主要指的是技术玩家不包括娱乐玩家。 
 + 
 + 
 +[{{阵型:两种发表.png?800|两种发表的区分}}]
  
-注意,这里是“不为知晓”,而不是“不能为知晓”,即采用事实主义。如果虽然阵型只在小群等公开,但可能因为他人的传播等原因,使得事实上植圈多数人对该阵型是知晓的,那么这就是正常的发表。 
  
 **阵型不充分发表的特殊效力规则**:具有发表的积极效力,**不具有消极效力** **阵型不充分发表的特殊效力规则**:具有发表的积极效力,**不具有消极效力**
  
-这是一个保护**善意的重复造轮子者**的规则即如果前人做了一个阵型,但是只在植圈的小范围里发表,这是不充分发表。此时如果还是坚持发表的消极效力,对后来独立创作出同一阵型的人不公平。因此有了这项特殊的规则,可以得出结论:前人是作者;后人也是作者,他们可以共同署名。+这是一个保护**善意的重复造轮子者**的规则即如果前人做了一个阵型,但是只在植圈的小范围里发表,这是不充分发表。此时如果还是坚持发表的消极效力,对后来独立创作出同一阵型的人不公平。因此有了这项特殊的规则,可以得出结论:前人是作者;后人也是作者,他们可以共同署名。 
 + 
 +**不充分发表的效力补正**:不充分发表可因各种情形如玩家的宣传和交流、使得植圈多数人知晓了该阵,而在效力上补正为正常的、充分的发表,即**从多数人知晓时起开始具有发表的消极效力**。在补正前的善意造轮子者可共同署名,补正后新的善意造轮子者的署名则会被阻却。 
 + 
 +==3. 撤回行为== 
 + 
 +历史上并不鲜见的自删行为(包括加密),性质上属于这里所说的撤回,即作品的撤回。撤回是一种个人自由,而且客观上无法被禁止,但撤回有价值的作品对植圈来说是损失,因此在规则上给予一定的不利后果也是合乎情理的,这就是体现在关于撤回效力的规定上。 
 + 
 +**撤回行为的后果**:不影响阵型成立,不影响发表的积极效力,但**使发表的消极效力消灭**。 
 + 
 +其中,不影响阵型成立,见前文对阵型成立固定性的说明。 
 + 
 +不影响发表的积极效力,即原作者(包括自删者与可能的其他共同作者)的署名不受影响。这体现的自然是对其作为创作者的尊重。 
 + 
 +消灭发表的消极效力,是对原作者作为自删者施加的微弱的不利后果。即其后的善意造轮子者能够取得共同署名。由于通常认为同一个阵型单独署名含金量比共同署名要高,因为共同署名要么意味着每个作者只承担了部分工作,要么意味着原阵需要被翻修。所以,撤回行为消灭发表消极效力、从而导致共同署名的可能,在很微弱的意义上是一种不利后果。 
 + 
 +**撤回后又再次发表**:也就是自删后**本人补档**的情形。效果是发表的消极效力自补档时起重新产生。 
 + 
 +==4. 佚失== 
 + 
 +佚失是指非因自删,阵型的适格载体散失。分为两种。一是**相对佚失**,视频没了,甚至帖子等资料都没了,但人们还记得这个阵型。二是**绝对佚失**,不仅相关资料都没了(或没被发现),人们也忘了这个阵,但它仍有可能“重见天日”,如旧时的玩家回圈证明此阵曾经存在。 
 + 
 +**相对佚失的后果**:不影响阵型成立。不影响积极效力。视其“为所知”的情况判断是否应消灭消极效力。善意造轮子者一般是主张“我没有理由知道这个阵型已经有了”来证明他的“善意”,例如不充分发表中的邀请制Q群,例如自删行为,都是比较好的理由。在相对佚失的情形下,存在多种可能。如果一个阵型虽然视频没了,但经常被讨论到,此时造轮子者主张自己“没有理由知道”从而主张不具有消极效力就不够有说服力。而如果是一个很冷门、不怎么被聊到的阵型,相对佚失消灭其消极效力则比较合理。 
 + 
 +**绝对佚失的后果**:积极效力与消极效力均消灭<wrap lo>(废话,连阵型本身的存在都不知道就别说效力了)</wrap>。“重见天日”后可重新产生两种效力,重新形成对其成立的认知。 
 + 
 +==5. 补档== 
 + 
 +前节提到了本人补档,本人补档不仅发生在自删也可发生在佚失的情形。另外还有非本人补档即代为补档。两者效果没有区别:发表的**消极效力自补档时起重新产生**(绝对佚失或自删的情形)**或恢复正常**(相对佚失的情形)。即补档前获得共同署名的善意造轮子者不受影响(不用再强调了吧。在没有消极效力的期间取得署名,以后消极效力恢复那是以后的事)。在绝对佚失的情况下,补档还将恢复积极效力。 
 + 
 + 
 +[{{阵型:各种事实的效力或效果.png?800|各种事实的效力或效果}}]
  
  
行 193: 行 229:
 **阵型的作者/阵型的署名规则**:阵型经过发表或不充分发表,直接参与该阵型的任一创作环节、对阵型的成立发挥显著的正面作用者,是该阵型的作者。其要点有: **阵型的作者/阵型的署名规则**:阵型经过发表或不充分发表,直接参与该阵型的任一创作环节、对阵型的成立发挥显著的正面作用者,是该阵型的作者。其要点有:
  
-  -**必须经过发表或不充分发表**,需满足发表的条件(如要求发布演示视频)。不发表无植圈意义上的署名,见前文。+  -**必须经过发表或不充分发表**,需满足发表的条件(如要求发布演示视频)。不发表无植圈意义上的署名,见前文。此为署名的形式审查
   -**直接参与创作**。直接参与该阵型的任一创作环节。用日常语言说,就是摆阵的,解阵的,打视频的。如果只是解答他人创作过程中关于该阵型的问题,没有直接进行阵型创作,那么即使事实意义上对阵型作出一定贡献,一般也不是阵型的作者。   -**直接参与创作**。直接参与该阵型的任一创作环节。用日常语言说,就是摆阵的,解阵的,打视频的。如果只是解答他人创作过程中关于该阵型的问题,没有直接进行阵型创作,那么即使事实意义上对阵型作出一定贡献,一般也不是阵型的作者。
-  -**显著正面作用**。对阵型的成立发挥显著的正面作用,即有重要的贡献。前两点是对署名的形式审查,而“重要贡献”是对署名的实质审查。具体而言,实践中常面临以下问题。在非造型阵、非以阵设为主要卖点的阵型尤其炮阵中,仅摆阵通常还算不上重要的贡献。在非以阵解为主要卖点的阵型中,如简单套用范式的造型阵、趣味阵,仅仅解阵也算不上重要的贡献。对已有阵型的翻修(前提是有将之认定为“翻修”而不是另一个阵型的需要。比如扑克选阵,只有一个空位的情况下),如果大大提高了阵型的稳定性、严谨性,应认定为重要贡献,但如果阵型本已足够稳定,翻修未明显提高阵型的稳定性(而常常只是新技术的迁移运用),则不认为是重要贡献。此外,翻修中如果新阵解基于原阵解的基本框架(如延用原节奏)、仅作细节优化,一般不认为是重要贡献。而打视频者也只在视频极难完成,具有很高的不可替代性时,才认定为作出重要贡献。+  -**显著正面作用**。对阵型的成立发挥显著的正面作用,即有重要的贡献。前两点是对署名的形式审查,而“重要贡献”是对署名的实质审查。具体而言,实践中常面临以下问题。在非造型阵、非以阵设为主要卖点的阵型尤其炮阵中,仅摆阵通常还算不上重要的贡献。在非以阵解为主要卖点的阵型中,如简单套用范式的造型阵、趣味阵,仅仅解阵也算不上重要的贡献。对已有阵型的翻修(前提是有将之认定为“翻修”而不是另一个阵型的需要。比如扑克选阵,只有一个空位的情况下),如果大大提高了阵型的稳定性、严谨性,应认定为重要贡献,但如果阵型本已足够稳定,翻修未明显提高阵型的稳定性(而常常只是新技术的迁移运用),则不认为是重要贡献。此外,翻修中如果新阵解基于原阵解的基本框架(如延用原节奏)、仅作细节优化,一般不认为是重要贡献。而打视频者也只在视频极难完成,具有很高的不可替代性时,才认定为作出重要贡献。此点为实质审查,由相应领域作出判断
  
 为了明确性的要求,按照参与的阵型创作环节不同,作者还可区分为:**阵设作者**;**阵解作者**、**解阵者**/**论证者**;**阵型演示者**等。但要注意的是,前文论及的**“阵型作者”不等于这些具体作者具体署名的简单相加**。其原因是,当我们讨论具体某环节的作者时,阵型署名规则中“显著正面作用”条件的标准是被放宽了的——仅考虑其对其所参与的创作环节是否发挥重要或主要作用,而不考虑其对阵型创作的全过程、对全阵的意义。例如,一个非以阵设为卖点的阵型,其阵型作者一般不会有仅摆阵者,但其阵设作者完全可以是仅摆阵者——许多PVZ Wiki阵型词条编写者会自然地填下。 为了明确性的要求,按照参与的阵型创作环节不同,作者还可区分为:**阵设作者**;**阵解作者**、**解阵者**/**论证者**;**阵型演示者**等。但要注意的是,前文论及的**“阵型作者”不等于这些具体作者具体署名的简单相加**。其原因是,当我们讨论具体某环节的作者时,阵型署名规则中“显著正面作用”条件的标准是被放宽了的——仅考虑其对其所参与的创作环节是否发挥重要或主要作用,而不考虑其对阵型创作的全过程、对全阵的意义。例如,一个非以阵设为卖点的阵型,其阵型作者一般不会有仅摆阵者,但其阵设作者完全可以是仅摆阵者——许多PVZ Wiki阵型词条编写者会自然地填下。
  
 合作署名与先后署名。在署名中,我们可以看到一阵有多个作者的情形。他们都可以称为**共同作者**、**共同署名**,但其中又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合作署名**,即在同一时空下多人有联络地进行同一阵型的创作,如[[人物:freezedice|FreezedIce]]与[[人物:no_doudle|no_doudle]]两人的很多作品即为此种情况,他们是合作作者。另一种情况是**先后署名**,这主要常见于阵型翻修中(如ME20炮、号称有8版的FE18守全……),对已有阵型(阵设或设阵命题),不同时空中的多人先后进行翻修,他们与该阵型的初创作者为先后作者。由于合作署名与先后署名具有不同意义,我们建议其他人在使用署名这一工具时区分二者,如用顿号隔开合作作者(同时只需标注一个时间/年份),用逗号或分号隔开先后作者,例如:NE20炮规范署名——no_doudle、FreezedIce(2013);[[重定向:零度|失控的指令]](2018);[[人物:冰巫师墨舞]](2018);Crescendo(2021)。 合作署名与先后署名。在署名中,我们可以看到一阵有多个作者的情形。他们都可以称为**共同作者**、**共同署名**,但其中又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合作署名**,即在同一时空下多人有联络地进行同一阵型的创作,如[[人物:freezedice|FreezedIce]]与[[人物:no_doudle|no_doudle]]两人的很多作品即为此种情况,他们是合作作者。另一种情况是**先后署名**,这主要常见于阵型翻修中(如ME20炮、号称有8版的FE18守全……),对已有阵型(阵设或设阵命题),不同时空中的多人先后进行翻修,他们与该阵型的初创作者为先后作者。由于合作署名与先后署名具有不同意义,我们建议其他人在使用署名这一工具时区分二者,如用顿号隔开合作作者(同时只需标注一个时间/年份),用逗号或分号隔开先后作者,例如:NE20炮规范署名——no_doudle、FreezedIce(2013);[[重定向:零度|失控的指令]](2018);[[人物:冰巫师墨舞]](2018);Crescendo(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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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阵型运行===== =====第三节 阵型运行=====
行 280: 行 317:
 =====第四节 阵型评价===== =====第四节 阵型评价=====
  
-本节讨论阵型的评价问题。详细请阅读[[阵型:阵型六大价值]]+本节讨论阵型的评价问题。
  
 解释一个历史用语——**阵道**。同“阵理”之于“阵解”,阵道是阵型价值理念的一种装X表述,你可以在czmppppp、野泽萘古、Crescendo等的发言里看到这个词。 解释一个历史用语——**阵道**。同“阵理”之于“阵解”,阵道是阵型价值理念的一种装X表述,你可以在czmppppp、野泽萘古、Crescendo等的发言里看到这个词。
行 323: 行 360:
 ==更狭义的技术== ==更狭义的技术==
  
-在狭义技术中,人为排除部分黑科技如孔明、伪和平的使用,还可形成进一步细化的价值追求,这是**更狭义的技术**。实际上大多数时候我们讨论的是这种细化的技术价值,所以如果你想把黑科技纳入考虑范围,最好明确告诉他人。+在狭义技术中,人为排除部分黑科技如孔明、伪和平、[[https://tieba.baidu.com/p/8998329818|PSS]]、[[https://tieba.baidu.com/p/9000736695|FRS]]等的使用,还可形成进一步细化的价值追求,这是**更狭义的技术**。实际上大多数时候我们讨论的是这种细化的技术价值,所以如果你想把黑科技纳入考虑范围,最好明确告诉他人。
  
 ==技术的工具性价值== ==技术的工具性价值==
行 468: 行 505:
 =====第六节 阵型美学===== =====第六节 阵型美学=====
  
-====一、阵型美概述====+<callout type="tip"> 
 +主条目:[[社群:阵型美学]] 
 +</callout>
  
-本节已有独立的文章,参见词条[[社群:阵型美学]]。+====一、阵型美概述====
  
 本节实际上是第四节“阵型评价”谈到的六大价值中的“审美”价值的单独展开,讨论阵型在审美方面的问题。 本节实际上是第四节“阵型评价”谈到的六大价值中的“审美”价值的单独展开,讨论阵型在审美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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